5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40万元。
同时,张海燕(时任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因对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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